不只20%!美國對臺灣關稅疊加「N+20%」 行政院經貿辦早在4月已公布並啟動因應
(圖/ 美聯社) 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7月31日簽署行政命令,確立各國對美出口將採「對等關稅」制度,計算方式為產品原有 MFN(最惠國待遇)關稅稅率,再加上行政命令附件1所列的對等關稅稅率;若國家未列於附件1,則加徵 10% 對等關稅。唯一例外為已與美國達成協議的歐盟,其關稅不採疊加計算。 (圖/ 本報記者翻攝)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出,4 月 2 日美方公布政策以來,大多數與美國有經貿往來的國家,均採原有 MFN 稅率疊加對等關稅的方式計算。從 4 月政策生效至 7 月 31 日,各國適用的對等關稅為暫行 10%;8 月 7 日起,根據最新命令,不同國家將面臨不同加徵幅度,例如:瑞士疊加 39%、印度 25%、越南 20%、菲律賓、泰國、印尼各 19%、韓國 15%。我國則為原有 MFN 稅率加徵 20% 暫時性對等關稅。 (圖/ 路透社) 經貿辦強調,4 月 4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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